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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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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三廠乾式貯存計畫

核三廠一、二號機分別從民國73及74年開始商業運轉,將分別在民國113年7月及114年5月達到40年運轉執照期限,預定將永久停止運轉進行除役。核三廠 1、2 號機用過燃料池設計容量共可存放4,320束用過核子燃料。

鑑於近年來國內政治環境及社會氛圍,行政院林前院長於民國105年9月2日與北海岸鄉親座談會議結論指示:「室內乾貯不能慢,趕快做,為因應除役工作之需,露天乾貯短期使用後就要移入室內」及行政院原能會105年9月13日物二字第1050002318號函要求,故將本計畫乾式貯存設施規劃為室內貯存方式,貯存容量為4,320束用過核子燃料。

貯存技術

藉由混凝土、金屬或混凝土模組做為屏障,將輻射與外部隔絕,重重防護,可以將環境和居民可能受到的影響降到最低。另藉空氣自然對流作用,將熱量移除,完全不需要使用到水來冷卻。
 

設計基準及安全性

用過核子燃料的燃料棒護套及其內由高密度陶瓷性二氧化鈾製成的燃料丸,將核分裂產生的放射性物質包封住,此為用過核子燃料本身即具有的安全性設計。

乾貯設施規劃作業

核三廠乾貯設施規劃作業圖

時程規劃

時程規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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