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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一廠乾式貯存計畫

更新日期:2023-02-23

台電公司早期興建核電廠時,因規劃之廠內用過核燃料池(溼式貯存)容量有限,不足以容納運轉執照效期40年產生之所有用過核子燃料,因此參照歐、美、日、韓等核能先進國家之作法,於廠區內規劃興建室外乾式貯存設施,結合廠內用過核燃料池,以提供其運轉40年的貯存需求。此外,因核電廠除役作業需將反應器及用過核燃料池內之用過核燃料移出,方能進行廠房內各項設備實際拆除工作,為使除役工作能順利進行,故核一廠規劃興建室內乾式貯存設施,完成後可將反應器、用過核燃料池及室外乾貯設施存放之用過核子燃料,一併遷移至室內乾貯設施。 核一廠用過核子燃料貯存表(統計至109年5月31日)

乾貯概述

核一廠室外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是由核研所自美國核能設備公司NAC International Inc.技轉,並經考量核一廠特定需求所發展出來的高功能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系統(INER High Performance System, INER-HPS)。自NAC技轉之用過核子燃料貯存系統為通用式多用途密封鋼筒系統(Universal Multi-Purpose Canister System, UMS®),已獲得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NRC)審查通過及核准使用,並已成功地應用在美國緬因•洋基(Maine Yankee)、帕洛•弗迪(Palo Verde)、麥奎爾(McGuire)及卡托巴(Catawba)等核電廠之乾式貯存設施。

該設施佔地面積0.45 公頃,可貯存30組混凝土屏蔽護箱,每組護箱裝填56束用過核子燃料,廠界輻射劑量設計限值,對一般人每年不會超過0.05毫西弗,為我國法規限值0.25毫西弗的五分之一。
 

核一廠-室外乾式貯存場圖

貯存技術

核一廠室外乾式貯存設施採用之混凝土屏蔽護箱技術,是將用過核子燃料置入不鏽鋼密封鋼筒內,並填充惰性氣體後加以密封,再將密封鋼筒置入混凝土屏蔽護箱,另於混凝土屏蔽護箱上下設置通風口,將密封鋼筒表面餘熱,藉空氣自然對流作用將熱量移除,完全不需要使用到水來冷卻。藉由密封鋼筒以阻絕放射性物質外洩,及混凝土做為屏障,重重防護阻絕輻射,可將環境和居民可能受到的影響降到最低。

乾貯設施具有多層的保護機制,第一層保護機制為將核子燃料二氧化鈾製成高密度陶瓷燃料丸,外層有燃料棒護套將核分裂產生的放射性物質包封,因此用過核子燃料本身即具有安全性的設計。

第二層保護機制為將用過核子燃料放入密封鋼筒內,並填充惰性氣體密封,除可以阻絕放射性物質外洩,用過核子燃料的餘熱可由密封鋼筒表面利用空氣自然對流來移除。

第三層保護機制為將密封鋼筒放入混凝土屏蔽護箱中,再套上另一層外加屏蔽,以加強輻射屏蔽,維護民眾的安全。

核一廠室外混凝土屏蔽護箱貯存系統圖

室外乾貯計畫辦理情形

室外乾貯計畫辦理情形

本計畫之安全分析報告經原能會召集30位國內專家學者組成之審查團隊,分成綜合、場址、核臨界、屏蔽與輻射防護、結構、熱傳、密封、意外事件、消防以及品質保證等共10個分組,歷經5次審查,已澄清安全疑慮,確認設施依此興建能符合安全要求,足以保障公眾與設施之安全,於97年1月獲原能會審查通過,並於97年12月獲原能會核發建造執照,設施及相關設備已於102年6月竣工並完成功能測試。

台電公司於97年12月開始規劃興建乾貯設施,並於100年1月獲新北市政府核發「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台電公司依據101年5月23日奉原能會核備之「核一廠乾式貯存設施試運轉計畫」,於101年11月14日完成第一階段試運轉作業(整體功能驗證),即「冷測試作業」,第一階段試運轉作業「整體功能驗證報告」於102年9月24日獲原能會審查通過,准予本案進行第二階段試運轉作業,即「熱測試作業」,惟因迄今仍未獲得新北市政府核發「水土保持設施完工證明」而無法進行熱測試作業。

為使本計畫順利推動,台電公司於每季召開之新北市核安監督委員會議中簡報說明及答覆委員意見,並持續與新北市政府溝通。另也積極與新北市政府水土保持業務單位溝通協調,期能早日取得水土保持設施完工證明,得以開始執行實際燃料裝填、吊卸、搬移、貯存等熱測試作業。

室外乾貯環評辦理情形

「核能一廠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於84年經環境保護署審查准予核備。「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暨變更內容對照表」及「第二次變更內容對照表」分別於97年11 月及101年8月獲環保署同意備查。

核一廠乾貯設施規劃作業圖

室內乾貯計畫辦理情形

室內乾貯計畫辦理情形

台電公司依行政院林前院長全105年9月2日指示及原能會105年9月13日物二字第1050002318號函要求,將核一廠第二期乾式貯存設施之規劃設計由室外貯存改為室內貯存方式,規劃之貯存容量為7,400束用過核子燃料,可容納核一廠運轉40年所產生之所有用過核子燃料。

台電公司正在推動核一廠第二期室內乾式貯存興建計畫,於107年3月份將「核一廠第二期用過核子燃料室內乾式貯存設施興建計畫可行性研究報告」陳報經濟部國營會審查,國營會於107年8月召開「核一廠第二期用過核子燃料室內乾式貯存設施興建計畫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會議後,台電公司於108年5月將「核一廠第二期用過核子燃料室內乾式貯存設施興建計畫可行性研究報告(修訂版)」函送經濟部審查。可行性研究報告已於108年8月16日奉行政院核定同意辦理,並於108年9月25日獲經濟部同意備查,目前台電公司正辦理相關採購招標作業,預定於117年底完工啟用。

室內環評辦理情形

核一廠除役計畫已於108年7月13日獲原能會核發除役許可,「核一廠第二期用過核子燃料室內乾式貯存設施興建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已併入「核能一廠除役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進行評估,並於108年7月2日獲環保署認可。

核一廠室內乾式貯存設施外觀示意圖

核一廠室內乾式貯存設施透視示意圖(型式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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