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能會於今(107)年12月27日收到台電公司提送之核二廠除役許可申請案,將先進行此申請案的程序審查,於確認申請書件齊備之後,才會開始進行實質審查作業。
核二廠1、2號機運轉執照將分別於110年12月27日及112年3月14日屆期,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規定,台電公司應於機組預定永久停止運轉之三年前提出除役許可申請,台電公司已依規定於今(27)日向原能會提出核二廠除役許可申請。
原能會已妥善規劃核二廠除役之審查,並組成專案審查團隊執行審查作業。預定於1個月內完成程序審查,後續的實質審查作業規劃於18個月完成,實際審查期程將視台電公司對審查意見之回復時間與答復之品質而調整。實質審查期間,原能會除將核二廠除役計畫上網公開之外,亦會函請地方行政機關提供意見,並舉辦地方說明會,聽取地方民眾意見,以作為審查作業之參考。
原能會對核二廠除役計畫審查作業等相關資訊,將依審查進程陸續公布於對外網頁之「核能電廠除役」專區(網址https://www.aec.gov.tw/category/焦點專區/核能電廠除役/218_2550.html),歡迎各界及民眾透過原能會網頁提出意見供原能會參考。
出處:原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