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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6月 芬蘭核准延長洛維薩處置場運轉期限

芬蘭已核發佛騰(Fortum) 公司新的營運執照,用於其在洛維薩(Loviisa) 核電廠的低/ 中放射性廢棄物(LLW/ILW) 處置設施。新執照允許該處置場營運到2090 年,而不是先前執照的2055 年,現在還包括洛維薩核電廠除役產生的廢棄物。芬蘭政府於1998 年4 月核發執照,允許該設施將洛維薩核電廠兩部機組運轉產生的低/ 中放射性廢棄物進行最終處置,以及用過核燃料的中期貯存。這張執照有效期至2055 年底,此外,還允許洛維薩核電廠在運轉之外產生的少量廢棄物在此進行最終處置。
 
這座最終處置設施於1990 年代在哈斯索姆(Hästholmen) 島地下110 公尺深處建造。第一階段建設於1997 年完成,該設施於1998 年開始營運,在2010-2012 年進行擴建。佛騰公司於2022 年3 月向經濟事務與就業部(TEM) 提送申請,希望洛維薩這兩座機組能繼續運轉到2050 年底。目前的運轉執照分別在2027 年底和2030 年底到期。該公司還申請這座位於洛維薩場址的低/ 中放射性廢棄物處置設施能營運到2090 年。
新的執照允許處置在洛維薩核電廠除役和拆除過程中產生的50,000 立方公尺的放射性廢棄物,以及在其運轉期間產生的50,000 立方公尺廢棄物;也同意處置芬蘭其他地方產生的2,000 立方公尺的低/ 中放射性廢棄物。儘管新的營運執照有效期至2090 年底,但按照計畫,最終處置設施的營運預計將在此之前結束,最晚不會超過2080 年代。
 
一旦洛維薩核電廠除役產生的放射性廢棄物存放在這座處置場中,它將在營運執照有效期內永久關閉。佛騰公司表示,洛維薩核電廠除役產生的放射性廢棄物也可以放置在這裡。擴建計畫在2040 年代後期,即電廠除役之前執行。
資料來源:
https://www.world-nuclear-news.org/Articles/Fortum-permitted-to-operate-Loviisa-repositorylon
出處:核後端雙月刊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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