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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0月4日 核廢處理靠立法驅動 曾文生:不會於本會期提修法

  •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今出席「核廢立法系列論壇」時表示,核廢料選址需要核安會跨部會討論,修法可能得等到明年總統大選後才會試著提出。(圖:中央社)
112年10月4日 核廢處理靠立法驅動 曾文生:不會於本會期提修法

台灣核廢料選址多年來遭地方抗爭,難有具體進度。環保團體今天(4日)舉行「核廢立法系列論壇」,經濟部次長、台電代理董事長曾文生指出,經濟部內部持續爬梳各面向的疑義,且此事也需要核安會跨部會討論,包括低放、高放可能要修正法律主管機關等,目前看來,不會在立法院本會期提修法,可能得等到明年總統大選後,下個會期才會試著提出修法。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環保團體4日召開「核廢立法系列論壇」第三場,探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的地質條件。台大地質系名譽教授陳文山指出,台灣本島地質相對較穩定的是林口台地,也不能只看地質條件來評斷核廢最終處置,以現有技術而言,台灣本島可能沒有一個地方是完全合適的場所。
 

經濟部次長、台電代理董事長曾文生也持相同看法,他指出,有人提到將現有3座核電廠直接作為最終處置場,但這需要科學根據,而不是執政黨有沒有勇氣的問題,且台灣本島可能的選項非常少,想要嘗試去做調查的地點,也受到地方抗爭而失敗,過去也有談過將核廢料存放在金門烏坵,這件事又涉及到國際衝突,「放在別國海岸線3海浬內,國際社會只會覺得台灣在惹事」,挑戰非常大。
 

談到核廢處理需要透過立法驅動,曾文生表示支持,他還說,因原能會改組為核安會後,無法作為核廢料的法律主管機關,可能得由經濟部來負責,這涉及修法、立法,經濟部內部都有在做多面向的研商,像是核廢料儲存是否要限定在一段時間後重新取出檢視,這將影響相關技術發展,同時,相關規範也需要核安會跨部會共同討論,這是相當繁複的思考過程,目前看來應不會在立法院本會期提出。他說:『(原音)我們其實有些時間問題,因為不屆期,你現在提進去修法,大概因為他屆期就是不會延續,所以覺得由大選後,再試著來提是比較合適的時間安排。』
 

曾文生強調,經濟部內部一定持續討論相關工作,台電方面,也要加強與國內外學術機構長期合作,並且重視相關經驗傳承,另外,也要第一時間向外界說明、公布相關資訊,減少資訊落差、確保資訊真確性,才能減少社會溝通成本,他還說,核廢料處理最大的成本,第一是經濟財務,第二就是社會溝通。
 

出處:中央廣播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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