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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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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日本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
選址過程
日本的六個所村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為日本原燃株式會社(JNFL)負責經營。JNFL亦同時在六個所村經營鈾濃縮及用過核子燃料之再處理,為了取得民眾接受性,使其可貯存從國外再處理所運回的高放射性廢棄物,除了進行相關的民眾溝通活動外,並與當地簽訂了基本協定、漁業補償及安全協定。

處置設施
六個所村的第一處置設施為淺地層窖式設計,位於地下水位下。共有8個掩埋設施群,每一群可掩埋5,000立方公尺廢棄物(約相當於25,000個200公升桶),總處置容量為40,000立方公尺(約相當於200,000個200公升桶)。每一掩埋群是由5個處置窖所組成,每一鋼筋混凝土處置窖可處置1,000立方公尺廢棄物(約5,000桶),每一處置窖之尺寸為(24公尺x 24公尺x 6公尺(高)),內部分隔為16個單元,每一單元可接收320桶。單元內廢棄物桶與廢棄物桶間之間隙是用水泥灌漿密封,最後整個貯存單元將形成一個單體,然後再用澎潤土(bentonite)及沙土混合物回填,最後再用泥土覆蓋。每一處置窖外牆內側加上一層多孔性混凝土層以防止地下水進入。如果地下水經由外牆滲透入處置窖,則將經由多孔性混凝土層被排至處置設施外面的偵測隧道。
第二處置設施之型式基本上和第一處置設施一樣,共有8個掩埋群,每一群可掩埋5,000立方公尺之廢棄物(相當於25,000桶200公升桶),因此總處置容量為40,000立方公尺(約相當於200,000個200公升桶)。但是,每一掩埋群只含有兩個處置窖,每一處置窖約可處置2,600立方公尺(約13,000桶)廢棄物。每一鋼筋混凝土窖之尺寸約為36公尺x 37公尺x 7公尺(高),內部分隔成36個處置單元,每一處置單元可處置360桶廢棄物。至2016年1月,兩座掩埋設施已接收容量200公升之廢料罐約28.4萬桶(1號設施14.8萬桶;2號設施13.6萬桶)

青森縣六個所村設置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圖
日本對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置設施所在地的回饋方式原則:
●設施相關稅捐在地方繳納。
●一切按電源三法規定,不再對處置設施附近區域提供額外回饋。所謂電源三法,是指1974年所制定的〝電源開發促進法〞、〝電源開發促進對策特別會計法〞及〝發電用設施周邊地區整備法〞之總稱,其涵蓋範圍非常完備,影響深遠,尤其有關電力設施各種用地的取得,其中擔任最重要的角色即是電源三法中對交付金及輔助制度之規定。
熟悉的日本蘋果,幾乎都產於日本東北的知名青森縣,年產量超過四十二萬公噸不但深受日本人喜愛,而且還行銷全世界。不僅於此,青森縣境內十和田湖的紅葉與奧入瀨溪的新綠,更是著名的觀光朝聖地。青森市每年8月上旬的大型佞武多傳統祭典ねぶたまつり,一個星期就能帶給超過三百三十萬人的驚喜與感動。
1992年青森縣六個所村設置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以來,由於用人及採購當地化、地方產業的振興措施及地方的生活建設等回饋,帶來當地居民觀光產業的發展及就業機會的增加,六個所村居民的家庭所得比青森縣的平均還高。
日本青森縣隔著輕津海峽與北海道相望,青森海域豐富的海洋資源是日本重要漁場,生猛的魚貝螃蟹鮮嫩肥美,青森仍保有漁業的競爭力,縣內的八戶還是全日本三大漁港之一,人與海洋和平相處之道,日本能,相信我們也做得到。
日本原燃株式会社

 

法國

法國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
選址過程
法國早在1960年代開始尋找中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經過詳細的場址調查後,於1967選出位於芒什(La Manche)的最終處置場,並由法國原子能委員會(CEA)全權負責。為了管理最終處置場,法國原子能委員會於1979年成立法國放射廢料管理局(ANDRA),負責放射性廢棄物營運工作。由於芒什處置場的容量有限,ANDRA從1985年即公開徵求低放處置場址,經由自願場址方案,由地方的市長提出申請,政府則給予一定的經濟及社會回饋做為回報。ANDRA從原先的5個候選場址中評選,最後由位於法國東北地區的盧伯縣勝出。ANDRA於是在1992年建造完成盧伯處置場,接替位於法國西北地區的拉莫須處置場(目前已貯滿封閉關場),接收來自全國各界產生的中低放射性廢棄物的處置。
對於低放射性廢棄物,法國已有芒什La Manche及蘆伯Aube兩座處置場。芒什處置場位於諾曼第的Cotentine半島頂端,自一九六九年開始運轉,一九九四關閉,並於二○○三年進入監測狀態,是法國第一座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也是全世界第一座結束運轉進入監測狀態的處置場。而自一九九二啟用的蘆伯處置場,位於巴黎東方二百五十公里的森林當中,目前順利運轉中,其實際的技術與經驗,已被世界各國作為參考的典範。
法國國家廢棄物管理局ANDRA會將每季在處置場與其周圍環境所量測到的結果發行紙本,包括雨水、地下水、地表水、植物與大氣的經常性分析,並持續告知民眾這些量測結果。
處置設施
芒什(La Manche)為法國的第一座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其簡稱為CSM,於1969年開始運轉,並於1994年6月30日關閉,期間總共接收約527,000立方公尺之廢棄物包件。芒什位於諾曼第的Cotentin半島之頂端,佔地15公頃,距離瑟堡(Cherbourg)25公里。芒什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於2003年1月中旬邁入監測期。根據法國國家放射性廢棄物管理局(ANDRA)之說法,芒什是全世界第一座結束運轉執照開始進入長期監測狀態之最終處置場。

目前運轉中的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置設施為蘆伯處置場(Centre De l’Aube),於1992年1月開始運轉,由法國的放射性廢棄物營運專責機構ANDRA負責經營,其簡稱為CSFMA,位於巴黎東方250公里處,此處置場周圍為森林環繞,場區範圍有95公頃,其中30公頃作為處置設施用,如圖1所示。有一條4公里的專用道路可連接主要的快速道路。如圖所示為低放射性廢棄物桶運扺CSFMA之接收情形。
蘆伯處置場為淺地層之處置設施,所接收的放射性廢棄物是以金屬桶或混凝土箱盛裝,廢棄物包件是放置於混凝土結構物處置,其多層蓋板設計可防止處置區域在運轉期間的雨水滲入。
蘆伯處置場總共建有400個處置單元,其總處置容量約1百萬立方公尺,而至2007年12月31日止已有92個處置單元(208,000立方公尺)已裝滿而密封。預計此處置設施將可運轉50年以上。
French national radioactive waste management agency

 

美國

美國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
選址過程
美國國會在1980年制訂低放射性廢棄物政策法,國會鼓勵各州成立區域聯盟,滿足彼此間之共同需要,同時可將低放射性廢棄物營運之責任更公平的分配在各州。以下列舉說明兩個區域聯盟之選址過程:
西北聯盟(Northwest Interstate Compact)
西北聯盟包含阿拉斯加州、夏威夷、愛德華州、蒙它那州、奧瑞岡州、猶他州及華盛頓州。由於華盛頓州已有運轉中的Richland處置場,因此該州在西北聯盟成立時即擔任主辦州之角色。大西洋聯盟(The Atlantic Interstate Compact)
康乃迪克州及紐澤西州原組成東北聯盟(North East Interstate Compact),但康乃迪克州及紐澤西州是各自尋找地點興建處置場。惟至終二州都未能順利覓得場址,而於2000年7月1日與擁有Barnwell處置場的南卡羅萊納州,聯合成為所謂的大西洋聯盟。該聯盟間之協議為紐澤西州,康乃迪克州,及南卡羅萊納州所產生的低放射性廢棄物均可送至Barnwell進行最終處置,直至所有電廠之除役廢棄物均完成處置為止。
處置設施
美國目前有三座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Barnwell, Richland, 及Clive。
Barnwell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位於南卡羅萊納州Barnwell西北方約5英哩處,處置場面積約有278英哩,採用淺地表壕溝掩埋技術,從1971年開始接收廢棄物,至2006年12月底已處置28.03百萬立方英呎之低放射性廢棄物,原接收時之總活度為12.4百萬居里,但由於放射性衰變之原故,至2006年12月底之活度只剩3.08百萬居里。此處置場的總處置容量約為88萬立方公尺,至2013年底已處置約80萬立方公尺。
Richland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是位於華盛頓州的Benton郡,在Richland西北方23英哩處。此處置場之面積約100英畝。整個場區位於美國能源部560平方英哩Hanford核子廠區之中央,從1965年即開始接收廢棄物,總處置容量約為170萬立方公尺,至2013年底已處置約40萬立方公尺。Richland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場之全景如圖1所示。Richland處置場所處置之廢棄物包件如圖所示。此處置場也和Barnwell一樣,採用淺地表之掩埋方式。其壕溝約800英呎長,150英呎寬,及45英呎深,Trojan核電廠除役後之反應器壓力槽亦在其中一條壕溝進行處罝,已填滿之壕溝其上覆蓋至少5英呎之土壤。除了壕溝外,此處置場還有5座地下貯存槽,可用來處置液態放射性廢棄物。Richland處置場從1993年起只接收來自西北聯盟及落磯山聯盟所產生之低放射性廢棄物。此處置場預訂在2056年封閉。

Clive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是位於猶他州,1988年開始接收天然放射性物質(NORM),而自1998年猶他州核發接收、處置A類低放射性廢棄物的執照後,才開始實行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置。Clive處置場採用近地表處置,在處置單元底部鋪設滲透性低的黏土,頂部則用黏土蓋、礫石及岩石侵蝕屏障覆蓋。此處置場的處置容量約為882萬立方公尺,至2013年底已處置480萬立方公尺。

美國自1962年開始,陸續有多座最終處置場開始商業運轉,第一座為Beatty處置場位於內華達州,Beatty場在運轉31年後,於1992年12月關閉並進行長期監管。 而目前美國共有四座持有執照且營運中的商用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場(另有三座DOE營運的處置場,用於國防或工業用途的廢棄物處置),分別為南卡羅來納州的Barnwell處置場、華盛頓州的Richland處置場、猶他州的Clive處置場與德克薩斯州的WCS處置場。美國國會於1980年及1985年先後制訂通過「低放射性廢棄物政策法」及其增修條文,明定州政府應負責處置低放射性廢棄物,同時鼓勵各州成立區域聯盟共同規劃設置最終處置場。至於原已運轉的華盛頓州Richland(隸屬西北部區域聯盟)及南卡羅來那州Barnwell(隸屬東南部區域聯盟)兩座處置場,除了無條件接收區域聯盟內的低放射性廢棄物外,對於非區域聯盟則採收取較高費用,並訂定2008年7月1日起不再接收的期限,以促使其他各州負起自行處置低放射性廢棄物的責任。另一座處置場位於猶他州的Clive處置場,自1990年起開始接收A類廢棄物,由一家私營公司(Energy Solutions)負責經營。

美國各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場自選址、施工到運轉各階段,除了訂定公眾諮詢程序,以公開的資訊及建立不同意見的溝通管道以外,並採行下列各種回饋方案,歸納如下:
1.提供財務支援,加強社區公共建設,如學校、圖書館、醫院、消防設備、運輸道路或供水系統之改善等。
2.採購及用人當地化。
3.對當地在學子弟提供獎學金及教育或職業訓練。
4.老人、幼兒照顧。
5.提供處置場周圍一定距離內居民輻射檢測。
6.財產稅或其他相關稅繳予當地政府。

 

德國

德國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
選址過程
德國對中低放射性廢棄物之營運策略為處理、固化、廠內暫存、中央貯存設施中期貯存、及最終處置。其中最終處置由聯邦政府負責,其他階段工作則由電力公司自行負責。
Morsleben中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場原屬東德,在德國統一前,並沒有進行民眾溝通工作。從1991年起才開始定期向民眾發佈處置場之相關訊息,同時處置場之坑道亦開放給民眾參觀,每次可引導10人參觀。此外,並適時發佈新聞,及與地方意見領袖及有關團體接觸。實際上當地居民相當接受Morsleben處置場,主要是因Morsleben位於極偏僻的區域,且失業率很高,而Morsleben為當地提供了100個以上的就業就會;此外該處置場之所有例行作業早已為當地居民所熟悉,該區的居民對Morsleben設施之運轉深具信心。

處置設施
Morsleben處置場在1920年代前為鉀礦,然後至1969年間則作為岩鹽礦(rock salt mining)。在1970年代,前東德政府將其作為中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德國統一後Morsleben成為德國聯邦政府之中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Morsleben處置場之總處置容量為54,000立方公尺。廢棄物產生者依其與聯邦政府所訂定之合約及費率將其所產生的中低放射性廢棄物送至Morsleben處置。至1998年10月底止,Morsleben接收了36,753立方公尺中低放射性廢棄物及6,617個密封射源。
廢棄物包件(大部份為200至570公升桶)是放在貨櫃內,利用卡車運至Morsleben處置場;在卸貨區,再利用橋式吊車或叉動車將貨櫃從卡車卸下;廢棄物包件進入管制區後,則利用搬運車將廢棄物包件沿著豎坑(shaft)送至地下,然後依廢棄物種類採堆放或傾倒在處置室內。
Konrad處置場位於Lower Sazony,過去為鐵礦區,2007年受德國聯邦行政法院的最終判決確定其為低中放射性廢棄物的處置場場址,目前正在建造中,預定貯存容量為303,000立方公尺。目前Konrad的中低放射性廢棄物容量估計約有290,000至300,000立方公尺左右,其中約有61%來自核能電廠與核子設施,另外39%則來自公共機構(尤其是研究爐)。
目前此處置場的專責機構為BfS。BfS自2007年開始舊鐵礦山的改建工程,並在此Konrad處置場中進行諸如檢測爆炸物或去除工業汙染土壤等準備措施以及建造施工現場設施和舊建築的拆遷計劃。目前第一棟建築已興建完成,其圍牆也已大致完成,另外也建立了全面性地安全和腐蝕保護工作。此處置場預計使用現有的兩座豎井, 1號豎井主要用於運輸設備器材,而2號豎井預定於未來運送廢棄物,作為主要的出入口。
Konrad處置場的計畫自1977至2008年共花費9.3億歐元的探勘和計畫成本;自2008至2013年的建造成本約為6.93億歐元(根據1980與1990年代間的估計,建造成本約需9億歐元),然而總計畫成本將取決於建造成本和營運成本,包括操作時間和其他條件(例如操作期間的除役成本等),初步估計總成本為29億歐元。2013年初,DBE告知BfS,為了整治舊礦坑中的豎井,有可能會增加成本。DBE預計此Konrad礦區處置場將於2022年開始試營運,然而尚待聯邦政府進一步制定政策決定。未來有可能因為市場形式、技術標準(德國國家標準DIN或節能法規等)的變化或工資及增值稅增加等因素,造成計畫成本與DBE提交的估算產生落差。
2017年4月25日,德國成立「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專責機構(BGE)」,並開設官網,公告接掌聯邦環境自然保護建設與核能安全部(BMUB)轄下聯邦輻射防護辦公室(BfS)有關執行放射性廢棄物處置的任務。BGE係受BMUB監督的100%國營企業,並依據原子能法接受聯邦政府委託,進行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場建置與營運。

德國自1960年代早期,即決定以深地層處置放射性廢棄物。目前德國境內用於低中性放射性廢棄物的處置設施目前僅有Konrad正在建設中,過去尚有Morsleben處置設施以及Asse II實驗礦山。Morsleben處置場位於Saxony-Anhalt,於1971至1998年,已完成處置低、中放射性廢棄物約36,800立方公尺,另有6,600束密封放射源。Morsleben處置場於1998年9月停止運轉,2000年11月開始進行南側回填, 2009年將開始進行封閉作業,預定15年內完成。而Asse II研究礦山過去曾經為岩鹽礦區,GSF(德國輻射研究學會,Gesellschaft für Strahlenforschung)自1967年開始於此地進行低中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實驗,至1978年實驗結束,共處置124,494束低放射性廢棄物與1,293束中放射性廢棄物,之後也用作高放射性廢棄物在岩鹽層處置的調查地點。2009年將此設施轉由BfS負責營運,BfS最終選定將定置於此設施中的廢棄物回收後再將設施封閉、進行除役作業。
德國另一座處置場Konrad為廢鐵礦區,位於Lower Saxony東南方五十公里處,為地下800 ~ 1,300公尺之硬岩構造,預定處置中、低放射性廢棄物。BfS於2002年6月獲得建造執造後,即面臨不斷的法律爭訟,2007年4月聯邦行政法院判決停止一切法庭纏訟,使該處置場得以繼續施工。Konrad處置場於2008年5月開始興建,將於地下800 - 1,300m 處開挖九個水平坑道,設計容量303,000立方公尺,於2014年初營運,足供德國2080年前中低放射性廢料之處置需求,建造費用預估9億歐元。德國另規劃於Gorleben地區,設置可以接收各類放射性廢棄物的處置場,其處置區將設於地下840~1,200公尺之鹽穴中。
BfS - Homepage

 

瑞典

瑞典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
選址過程
瑞典的電力公司於1970年代末期即決定地點建造中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並於1982年3月向瑞典政府提出建造及運轉此最終處置設施之申請,經過SKI及瑞典國家輻射防護院(SSI)一年的審查後,於1983年6月取得執照。經過4年半的建造,SFR在1988年4月開始運轉。
瑞典在早期的最終處置計畫研究中,即決定將最終處置設施設於地下的岩穴內。其考量為岩層內之興建技術在瑞典已有很好的經驗,且地下處置設施未來在封存後即不需進一步的監管。
SKB是在1980年開始進行實際的最終處置計畫工作,前兩年主要是進行場址選擇及初步的場址調查工作。由於瑞典有許多地方具有好的岩床可在合理的成本下進行隧道及洞穴之開挖,考量若將最終處置設施放在現有的核能電廠,將有很多優點,因此先針對瑞典現有的5個核能電廠廠址進行研究。
研究結果為Forsmark及Oskarshamn位於瑞典東岸,具有最佳的地質條件,這兩個廠址的地質及水文地質條件均適合設置中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置設施。但當考慮到技術及經濟等所有因素,Forsmark成為最佳的場址。
處置設施
瑞典的中、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SFR(Swedish Final Repository)是在1983年開始建造,而在1988年開始運轉。SFR之業主為SKB,但SKB委託Forsmark核能電廠代為運轉。
SFR是設計成可將放射性廢棄物與生物圈隔離,以避免處置場在運轉期間及封閉後對人類及環境造成傷害。為了達成此一目的,乃將放射性廢棄物放置在海床下的岩穴內,並利用工程障壁包圍著廢棄物。SFR之總容量為63,000立方公尺,由四個岩窖(rock vault)及一個筒倉(silo)所組成,彼此以隧道相連,至2012年已處置34,953立方公尺,目前每年接收廢棄物量約為1,000立方公尺/年。筒倉及岩窖BMA乃用來處置中放射性廢棄物,另兩個岩窖1BTF及2BTF乃用來處置以混凝土櫃(concrete tank)盛裝之放射性廢棄物,而岩窖BLA則用來處置表面劑量率最低之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置窖是位於海床下60公尺處的岩床裡,離海岸約1公里。處置場之地下部份是利用兩條隧道通達。SFR之佈置如圖所示。


下面分別詳述筒倉及四個岩窖之設計特性:
1.筒倉(silo)
SFR所處置的放射性廢棄物之大部份活度(activity)均集中在筒倉裡,筒倉約佔有整個處置設施之90%活度。筒倉所處置之廢棄物包件之最高容許表面劑率為500毫西弗/小時,主要核種為Co-60及Cs-137。此廢棄物之主要來源為核能電廠所產生的廢離子交換樹脂及金屬組件。筒倉內所有廢棄物包件均以遙控方式搬運。
筒倉乃是圓柱型混凝土建築,其高度約為50公尺,直徑約30公尺,其內包含為容納各種不同廢棄物包件而設計的不同尺寸之豎井(shaft)。最大的豎井之截面積為2.5公尺×2.5公尺。通常豎井的每一層約可放置4箱大型的廢棄物包件,或16桶廢棄物。廢棄物包件間之空隙是逐漸以多孔性混凝土回填。筒倉的壁為0.8公尺厚的鋼筋混凝土。在壁與周圍的岩石間用膨潤土回填,其平均厚度為1.2公尺。筒倉底部的1公尺厚之混凝土底板是坐落在90/10比例混合的砂/膨潤土混合層。根據SKB之計畫,未來將有1公尺厚的混凝土蓋會放在筒倉之頂部,然後再覆蓋一層薄砂,1.5公尺厚的90/10比例混合的砂/膨潤土混合層,其它空間將填充砂,礫石,或砂與水泥之混合體。
2.處置中放射性廢棄物之岩窖(BMA)
在BMA處置的廢棄物所含之放射性通常較筒倉為低。在BMA進行最終處置的廢棄物來自各種不同之廢棄物源。但最重要者為核能電廠所產生的廢離子交換樹脂。其它廢棄物如各種不同來源所產生的金屬組件及受污染的垃圾亦在BMA進行處置。BMA之最高容許表面劑量率為100毫西弗/小時,而其核種含量通常很低。BMA被設計成可容納SFR之6%左右之活度。主要核種為Co-60及Cs-137。廢棄物包件之種類與筒倉一樣,為廢棄物箱(moulds)及廢棄物桶兩種。岩窖之長度約160公尺長,19.5公尺寬,及16.5公尺高。在岩窖內分隔成15個處置室。廢棄物箱及廢棄物桶是利用遙控方法放置在貯存室內。廢棄物在處置室內是往上堆積,處置室滿了以後在上面會放置一塊預鑄的混凝板,而混凝土板乃是利用最後放置的混凝土廢棄物箱來支撐。廢棄物包件與處置室之間隙亦將回填。處置室封閉前混凝土結構物及岩壁間之2公尺空間將利用砂回填。混凝土結構物以上之部份可能回填或不回填。當岩窖封閉後,兩個入口處將被塞住。
3.用來處置混凝土櫃的岩窖(BTF)
SFR有兩個用來處置混凝土櫃的岩窖,1BTF及2BTF。1BTF主要處置裝有灰燼的廢棄物桶及裝有廢離子交換樹脂及過濾器組件之混凝土櫃。2BTF則只處置後者。此外,一些大型的金屬組件,例如蒸汽產生器或反應器壓力槽之頂蓋亦可能在BTF進行處置。BTF之最大容許表面劑量率為10毫西弗/小時,其所處置的廢棄物之放射性核種含量相當低,而主要放射性核種為Co-60及Cs-137。BTF之長度約為160公尺,寬為14.8公尺,高為9.5公尺。每一混凝土櫃之體積為10立方公尺,只堆置兩層,而每一行有4個櫃子。在最頂部放置一個混凝土蓋以作為輻射防護用。櫃與櫃之間隙仍用混凝土回填,而櫃與岩壁間則回填水泥與砂之混合體。
4.處置低放射性廢棄物之岩窖(BLA)
BLA是處置具短半化期的放射性廢棄物,主要為低污染的廢金屬(鐵/鋼/鋁);纖維品(如木材、紡織品、紙),其它有機物質(如塑膠、電纜),及其它廢棄物,如放置在標準鋼桶內之絕緣體(如岩棉(rockwool))。BLA所容許的廢棄物包件之最高表面劑量率為2毫西弗/小時,其放射性核種含量很低,主要核種為Co-60。BLA約160公尺長,15公尺寬,及12.5公尺高。其設計相當簡單,基本上只有混凝土地板以堆置廢棄物容器。在運轉階段會在廢棄物之上放置室內屋頂以減少水滴到廢棄物上。在處置場封閉前此室內屋頂會被拆卸掉。廢棄物是堆置成三層高,每一排有兩桶。大部份的容器只有半高,因此可堆置成六層高。岩窖堆滿後並沒有計畫回填。至2007年12月31日止,筒倉及各岩窖已處置之廢棄物量如表所示。
瑞典SFR廢棄物處置量表(2012年底)

瑞典中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場(SFR)位於斯德歌爾摩北方約160公里歐納馬鎮東邊Forsmark核電廠場址內,為世界上第一座建於海床下之岩洞式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場,於1988年4月開始接收低放射性廢棄物。SFR以結晶岩床為天然屏障,建於海床下50公尺處,上層的海水深約6公尺,其設計處置容量為6萬3仟立方公尺(可擴充至20萬立方公尺),足供處置12部核能機組運轉40年所產生之低放射性廢棄物。其工程障壁包括水泥牆、水泥漿填充物及黏土護層等,經過500年後,廢棄物之放射性將與天然岩石中之背景輻射相近。SFR封閉後,將用特殊設計之混凝土予以密封,不必採取長期監管措施。
瑞典原有12座核能機組,在1980年曾經舉行公民投票決定應從1995年開始關閉核能電廠。但是瑞典的核能業者,不斷的與民眾溝通,更在1985年設置了用過核子燃料中期貯存場(CLAB)及1988年興建完成SFR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改變了民眾對核能發電的看法。在關閉二部機組後,未來仍規劃繼續採用核能發電。
資料來源:"Sweden’s fifth national report under the Joint Convention on the safety of spent fuel management and on the safety of radioactive waste management", 2014
We take care of the Swedish radioactive waste

 

韓國

韓國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
選址過程
韓國(南韓)在1986年的原子能法生效後,從1986至2004年間進行中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之選址過程中,總計有九次失敗之經驗。最後一次失敗是2003年7月選擇扶安縣(Puan-County)所管轄的蝟島(Wido-Island)為場址。南韓檢討以往失敗之原因主要為:(1)民眾對處置設施之安全顧慮,(2)計畫執行過程缺乏透明性及公平性,及(3)缺少社會共識。因此南韓知識經濟部(MKE)乃在2004年2月改弦易轍,宣佈新的選址程序。知識經濟部及南韓水力暨核能電力公司(KHNP)積極採取各種溝通方法以增加居民對處置場之接受性。雖然曾有10個地區其居民表示願意成為候選場址,但由於地方首長不願提出申請,最後仍是失敗。知識經濟部為了確保選址之透明性及公平性,乃於2005年3月11日成立選址委員會,由包含各類領域之17位民間專家所組成,負責監督整個選址過程。此外,2005年3月31日亦通過補助中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置設施所在區域之特別法,包含特別財務補助辦法、廢棄物入場處置費、及將南韓水力核能電力公司總部搬遷至場址所在地。該特別法亦制定下列要求以強化選址程序之民主及透明性:(1)將根據公民投票法由當地居民投票選出場址所在區域,(2)選址計畫,場址調查結果及選址程序必須以公開及透明之原則進行,(3)必須提供給地方居民公開討論之機會。
南韓知識經濟部乃據此於2005年6月16日宣佈候選場址選擇方法及程序,以及補助場址所在區域之辦法,並經由公佈中低放射性廢棄物場址選址程序開始進行選址作業。首先地方政府應在地方議會同意下申請成為候選場址。然後根據場址合適性之評估結果,知識經濟部請求地方政府根據公民投票法進行公民投票。地方政府乃準備及舉辦公民投票。然後根據公民投票結果,由贊成比率最高者成為最後之候選場址。
2005年8月31日,4個申請成為候選場址且符合場址合適性評估之區域,包括群山(Gunsan)、慶州(Gyeong-ju)、浦項(Pohang)及盈德(Yeougdeok)舉行公民投票,其投票結果全部都超過半數以上同意設置。慶州之贊成比率最高達89.5%,因此知識經濟部乃在2005年11月3日宣佈慶州成為最終場址所在地,因鄰近月城核電廠,因此稱此處設施為「月城中低放處置中心」。
韓國中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位於慶州市新月城核能電廠附近,佔地約二平方公里,地質主要為花崗岩,採類似瑞典的地下洞穴方式設計,總容量為八十萬桶。工程分為二階段,第一階段容量為十萬桶,已於2007年11月9日動工,已於2014年完工,第二階段容量為七十萬桶。目前南韓的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於各核電廠內,約有6萬桶,在廠內實施減容與減量作業。而KORAD在2010年時開始著手月城中心的試營運,先從Hanul電廠接收1,000桶廢棄物,存放於月城中心的戶外貯存設施,等待處置廠正式啟用,預計每年將有九次這樣的裝運量。在2015年已有超過5,000桶的貯存量,2015年7月開始將廢棄物移至筒倉內。韓國慶州號稱為沒有屋頂的博物館,擁有石窟庵、佛國寺、瞻星台及博物館等知名觀光名勝,當中石窟庵白花崗岩雕成的如來佛坐像,被推崇爲東方第一傑作,更在1995年與佛國寺並列為世界文化遺產。

2005年這個韓國千年古都透過公投的通過,爭取到興建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場回饋金,作為地方建設與發展觀光的經費,用來保存慶州的文化古蹟。當地二十多萬的居民,以七成的投票率及將近九成的贊成率,打敗其他一起競爭的盈德、浦項及群山三個地方,「過去與現在共存」的觀光城市的願景,慶州人用公投實現。
 
處置設施
南韓將位於慶州之中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場命名為月城中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置中心(Wolsong-Low and Intermediate-Level Radioactive Waste Disposal Center)。此處置中心位於南韓半島東南海岸,在慶州大都會區內,距市政廳東南方26.5公里處。整個場址面積約長1.1公里,寬1.8公里,北邊為國家公園,南邊為月城核能電廠。此場址涵蓋之區域在海平面高度100至250公尺處,是朝向東海之東向坡。
月城中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置中心之鳥瞰圖如圖所示,規劃採岩石洞穴處置方式(rock cavern),初期之設計容量為100,000桶,最後將增為800,000桶。此處置設施之佈置圖,第一階段工程開始於2007年,初期共有6個筒倉,每一筒倉之容量數為16,000桶。6個筒倉均低於海平面80~130公尺,直徑24公尺,高5公尺,地下設施包括施工隧道(1,950公尺)、營運隧道(1,415公尺)、進入豎井(207公尺)及筒倉。筒倉容納的10萬桶55加侖桶置於16(4 × 4)桶裝的處置容器內,用遙控吊臂搬運。每一豎坑之工程障壁包含廢棄物包件、處置容器、回填物、及混凝土豎坑。處置豎坑封閉後之示意圖。 而第二階段工程於2012年1月開始,是一個71,014 平方公尺的近地表處置設施,容量125,000桶,預定2019年完工。月城中心是世界上第一個同時容納地窖式與近地表式設施之處置場場址,改善儲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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