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二廠乾式貯存計畫

台電公司早期興建核電廠時,因規劃廠內之用過核子燃料池(溼式貯存)容量有限,不足以容納運轉執照效期40年產生之所有用過核子燃料。因此參照歐、美、日、韓等核能先進國家之作法,於廠區內規劃興建乾式貯存設施,除可提供其運轉40年的貯存需求,亦可使除役工作能順利進行。

核二廠乾式貯存設施之MAGNASTOR貯存護箱系統設計,亦經美國核管會(NRC)核准,依據「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安全分析報告顯示,該貯存設施的設計不論是遭遇異常狀況、意外事故或假想天然災害時,貯存設施之密封鋼筒結構、熱傳、屏蔽、臨界、密封或輻射防護等設計均能滿足設施的相關法規要求,無放射性物質外釋之虞,可確保環境品質與民眾健康。

核二廠第一期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佔地面積0.84公頃,可貯存27組混凝土護箱,每組護箱裝填87束用過核子燃料,廠界輻射劑設計限值,對一般人每年不會超過0.05毫西弗,為我國法規限值0.25毫西弗的五分之一。

核二廠第一期乾式貯存設施外觀示意圖

核二廠第一期乾式貯存設施採用之MAGNASTOR貯存護箱系統,亦是美國核能設備公司NAC International Inc. 考量國際上用過核子燃料中期貯存,貯存設備朝向高容量與高燃耗(Burnup)之趨勢發展,改良原通用式多用途密封鋼筒系統(Universal Multi-Purpose Canister System, UMS®)護箱之輻射劑量及提昇其散熱效能,研發出 MAGNASTOR 系統。

混凝土屏蔽護箱之技術,是將用過核子燃料置入厚度為12.7公釐之不鏽鋼筒,鋼筒內並填充惰性氣體後加以密封,再將密封鋼筒置入混凝土屏蔽護箱。MAGNASTOR 系統於混凝土屏蔽護箱上下設置通風口,將密封鋼筒表面的餘熱,藉空氣自然對流作用移除,完全不需要使用到水來冷卻。另MAGNASTOR 系統於護箱內壁之鋼內襯表面,還設計許多垂直方向的鰭(Fin)狀結構,增加護箱內空氣間隙大小,以提高熱對流效率。藉由不鏽鋼筒以阻絕放射性物質外洩,及混凝土做為屏障,重重防護阻絕輻射,可將環境和居民可能受到的影響降到最低。

乾貯設施具有多層的保護機制,第一層保護機制為將核子燃料二氧化鈾製成高密度陶瓷燃料丸,外層有燃料棒護套將核分裂產生的放射性物質包封,因此用過核子燃料本身即具有安全性的設計。

第二層保護機制為將用過核子燃料放入不鏽鋼筒內,並填充惰性氣體密封,除可以阻絕放射性物質外洩,用過核子燃料的餘熱可由密封鋼筒表面藉由空氣自然對流來移除。

第三層保護機制為將不鏽鋼筒放入環狀的混凝土護箱,以加強輻射屏蔽,維護民眾的安全。

核二廠第一期混凝土屏蔽護箱貯存系統圖

台電公司於104年開始規劃興建中期貯存設施,已於104年8月7日獲原能會核發建造執照。105年2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發「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中期貯存設施興建計畫」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

台電公司另於104年11月6日依規定陳報送審新北市政府審查「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目前尚在該府審查中,待新北市政府核准及舉辦公開說明會後,即進行後續水保整地等興建工程。

「核能二廠用過核子燃料中期貯存計畫」之「環境影響說明書定稿本」於85年9月經環保署同意備查。惟因本計畫變更與逾3年尚未實施開發行為,台電公司於97年11月再將「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與「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環差報告)陳報環保署審查,並於99年4月7日獲環保署同意備查。

台電公司於107年11月2日再將第二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與「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第二次環差報告)陳報環保署審查,並於108年6月11日再獲環保署同意備查。

核二廠乾貯設施規劃作業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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